7月2日下午,贵州中铁国际城天筑苑1栋从高空中前后被抛下两个灭火器,其中一个灭火器不幸砸中了楼下行人(袁某某)的头部,受害者治疗无效死亡。经过警方查证造成这个悲剧的是一个10岁的男孩。
看到这个事件之后,小吾心中不禁产生疑问。为何现在高空抛物现象频频发生?我们每天行走的街道还是安全的吗?
中国高空抛物第一案
年5月11日凌晨,郝跃在重庆学田湾正街被高处落下的烟灰缸砸成重伤。事发之后,受害者找不到肇事者,便将可能从窗户扔烟灰缸的22户人家全部告上法庭,最终胜诉。22户人家每户赔偿.5元。
不论烟灰缸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之下扔出窗户,都因为这样的行为导致了他人的伤害。
高空抛物,10岁的受害者
四年级小学生周某,在放学途中被高空掉落的玻璃砸中,治疗无效死亡。受害人父母将事发地的可能肇事人家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20万赔偿。
很多办公楼或者小区的外墙都是玻璃,物业做为小区的安全保障第一线,应当做好对大楼墙体等设施的定期检修,这样才能防止更多悲剧的发生。
图片来自上观新闻
高空抛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这些年高空抛物事件时有发生,高空抛物现场已经与乱扔垃圾现象齐名,国家法律根据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程度,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轻则罚款,重则判刑坐牢,甚至死刑。社区服务中心也会要求各个小区针对高空抛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可以经常看到,小区的电梯间,大厅都会有禁止高空抛物等海报。以及在楼外安装摄像头,甚至有些小区还在半空中拉出隐形安全网,但是这些依然不够。
国民素质提高,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相比较于一些新闻类的大型事件,从高空抛垃圾等现象更为严重。从阳台上扔烟头,弹烟灰,扔卫生纸卫生巾,以及零食袋等等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甚至于有人从窗户或者阳台往楼下吐口水。我们在马路上行走看到或者被这些飘落下来的东西砸中,肯定很不开心。很多人存在了侥幸心理,可是一个鸡蛋从楼上抛下都有可能造成悲剧的发生。如果悲剧发生了那就是两家人的不幸,所以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小吾提出一些建议
小区各邻里之间相互监督;小区物业定期组织“反对高空抛物”活动,提高居民意识;小区物业定期检查小区公共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居民监督,社区设立举报信箱;自家的晾衣杆花盆等危险物品距离窗户有一段距离或者有良好的安全措施。我们每个人都要提高自己的素质,在有这些行为的时候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楼下站着的是自己,我们还愿意扔下手中的东西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为了让我们有一个安全的街道,从自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