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白癜风能治的好吗 http://pf.39.net/bdfyy/bdflx/190522/7157873.html案例分享:枣阳市赵德英因做结扎手术伤残,30年未获赔偿
年4月,为响应*的号召,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策,在办事处和村委会领导多次做工作及要求下,他们带赵德英到枣阳市妇幼保健院(原计划生育服务站)施行输卵管手术,结扎手术后导致赵德英有后遗症,肠粘连、肠粘连淋巴结(癌)、腹中包块和神经性疼痛。其疼痛难忍,每隔2小时就喝一次止痛药,产生了药物依赖。腹中包块经常发炎时向外突斯冒水、大小便失禁,为治疗其伤残,赵德英把家里唯一的价值46万余元的家庭住宅卖掉后,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等10数家大、医院,住院求医问药治疗无果。年的8月17日医院鉴定赵德英为医疗事故二级伤线。年4月1日枣阳市卫生健康局(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蒋其变更为三级。
赵德英的伤残对她本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身体和家庭损害,丈夫张金爽因此承担了更多的各种压力,精神压力、生活压力、经济压力等,最终积劳成疾,于年就去世了。致使赵德英家庭破碎、倾家荡产、人财两空、老无居所、苦不堪言,对于赵德英结扎伤残的医疗事故,枣阳市卫生健康局至今仍一分钱也没有赔偿。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8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法律、行*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0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技术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发生的计划生育服务事故,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第4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虽然有异议,但只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经济损失的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的复函》意见如下;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虽然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的,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符合民诉法(试行)第8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的受理。最高人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1、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它医疗事故纠纷。适用民法通明的规定,条例施行编的、拉照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法牌事案件3、条例施行后,人民法院市理因医事故引起的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在确认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时,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50条、第51条、第52条规定办理。
综上法律说明:无论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有关的临床服务发生的计划生育服务事故引起的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还是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或是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它医疗事故赔偿纠纷,都属于民事诉讼范围的民事案件,应适用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审理其民事案件。
赵德英是因计划生育结扎术时受到的人身损害伤残,诉讼的主体是医疗机构不是行*机关,即便是执行计划生育国策,造成人身损害伤残的,医疗机构也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诉法第15条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单位对损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当赵德英向*府有关部门申请处理解决时,*府认为不属于行*复议案件受理范围;当赵德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二审裁定其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当赵德英提起行*诉讼时,二审又裁定其不属于行*诉讼范围。其纠纷到底属于什么范围?难道湖北省三级法院余名法官就分不清医疗事故纠纷是属于民事诉讼范围,还是属于行*诉讼范围吗?但其无论属于什么范围,是否予以赔偿,应依法审判说明理由。法院不能不予立案,不能驳回起诉,不能剥夺诉讼权利,不能误导案件走向。相互推诿,阻止赵德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赵德英发生医疗事故的起因和经过都是非常明确的,呼吁相当单位主动承担相应责任,不要让一个不幸的女人,再发生更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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